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7年8-9月对吉林、浙江、山东、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含生产建设兵团)等8省(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8年1月进行反馈。
反馈后,8省(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督察整改工作,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统一对外全面公开督察整改方案。8省(区)督察整改方案均围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研究确定整改任务和目标,共计确定530项整改任务。各省(区)整改方案目标如下:
吉林省
《整改方案》工作目标:到2020年底,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以上,PM2.5年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18%以上;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62.5%以上、劣Ⅴ类水体比例低于4.2%;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下达的指标要求;生态保护力度持续加强,生态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45%以上。
浙江省
《整改方案》工作目标:保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率先推动高质量发展、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到2020年,力争全省设区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彻底消除劣Ⅴ类水体,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山东省
《整改方案》工作目标:到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环境承载力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环境获得感显著提高。环境空气中PM2.5达到49μg/m3左右,PM10达到80μg/m3左右,颗粒物浓度比2013年改善50%左右。SO2和NO2浓度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省控重点河流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重点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分别达到60%以上和98%以上,重要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2.5%,设区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土壤污染治理取得积极成效,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全省湿地保有量达到2600万亩,湿地保护率达到70%;森林覆盖率达到20%;全省大陆海岸线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40%;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四川省
《整改方案》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省未达标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3.5%,冬季持续雾霾天数明显减少;全省地表水87个国控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III类的比例达到81.6%以上、无劣Ⅴ类水质断面,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到97.6%以上;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40%。全面完成“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各项约束性指标任务。
青海省
《整改方案》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和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城市浓度下降指标完成国家下达青海省的“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为89.5%,劣Ⅴ类水体比例为0,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实现规范化管理,确保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全省所有县城和重点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固体废弃物得到有效规范安全处置,资源化利用水平明显提高。
西藏自治区
《整改方案》工作目标:到2020年,主要江河水质全面达到或优于Ⅲ类,部分河流水质达到Ⅱ类,主要湖泊水质总体达到Ⅰ类。全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重点城市和城镇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4%以上。土壤环境质量良好。环境噪声、交通噪声符合国家标准。辐射环境处于安全状态。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消除“无树户”,江河源头区等重要生态区域以及森林、草原、湿地各类生态系统保持良性循环。
海南省
《整改方案》工作目标:确保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只升不降、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的工作目标。力争到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生态安全屏障得到全面巩固。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2%以上,全省城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8%以上,主要河流湖库、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不低于95%,县城以上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整改方案》工作目标:坚持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守生态红线底线,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把发展建立在生态安全的基础上。强化整改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严肃执纪问责,构建保护生态环境的长效机制。积极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新疆。
下一步,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将对各地整改情况持续开展清单化调度并组织现场抽查,紧盯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协调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