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汾渭平原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主 要 目 标
坚持稳中求进,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全面完成2018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汾渭平原
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4%左右。
实 施 范 围
汾渭平原包含:
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
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
陕西省:西安(含西咸新区)、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含韩城市)市以及杨凌示范区。
基 本 思 路
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优化,以燃煤污染控制为重点,抓好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和“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积极推进冬季清洁取暖、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扬尘综合管控,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提升环境管理能力,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主要任务
-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 加快调整能源结构。
- 积极调整运输结构。
- 优化调整用地结构。
- 强化区域联防联控。
- 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保障措施
- 加强组织领导。
-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 严格督察考核问责。
- 加强宣传教育和信息公开。